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不断聚焦环境领域社会关切,发挥好绿色司法引领作用,结合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党建引领促生态环境保护,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惩治与预防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存要求,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积极完善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础,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利剑”践守“两山”理念。2022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77件。
推进惩防结合。播州区准确把握环境司法政治属性,遵循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惩治与预防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存要求,结合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收容困难、野外放养不利和救助不及时等实际情况,联合红花岗区林业局共同设立了全省首个“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对生态环境开展修护、管护、看护、守护、监护“五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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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审结危害野生动物案件8件,处罚21人,判处罚金11.1万元;非法狩猎罪5件,处罚19人,判处罚金6.3万元。
完善庭审机制。2022年12月6日,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一起涉及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全国首例刑事附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在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率先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公诉同步支持起诉+行政机关起诉+人民法院裁判”全新审批模式,将刑事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步审理、同步评价、同步定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刑事审判工作,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坚持民法典绿色原则和“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某、周某某、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到四年不等,与被告单位万某环保公司各处罚金共计58万元,同时对肖某某实施从业禁止处罚;判令附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322.6万余元。
加强宣传教育。今年年初,播州区将“补植覆绿、增殖放流”确定为政法“十件实事”之一,结合“万民干部进万家大走访”“百名法官检察官进百企”等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互动、法治宣讲、增殖放流等形式,让群众近距离感受“绿水青山”背后的司法力量。
今年以来,督促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24万余尾,在洪关乡AAAA级景区太阳坪补植复绿116亩;累计派出走访干部68552人次,派出法官30名、检察官17名,围绕围绕水、土壤、森林、野生动物等多个环境要素制作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5件,生态保护开展法治宣讲3场次,覆盖群众、师生460人次。
播州区将继续致力于生态司法保护,以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批为抓手,以司法之力维护人民群众共同利益、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程、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护航生态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蒋洪飞
通讯员 谭萍
编辑 吴浩宇
二审 黄霞
三审 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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