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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000002.SZ)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万科就所列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万科于6月15日发布公告,申请延期至6月29日前回复深交所关于A股定增问询函。
万科表示,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难以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本日)前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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