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在第七个“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安顺市、平坝区两级检察院邀请法院、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羊昌乡政府等多部门在平坝区羊昌乡猫跳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全程参与见证。
此次活动,共投放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鱼苗48500余尾,鱼种类别有鲢鱼、鳙鱼、草鱼。本次购买鱼苗的资金,来源于平坝区检察院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办理的5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为人按照法院判决及裁定规定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以上案件经过前期鉴定评估、磋商等程序,行为人与检察机关达成赔偿修复协议,行为人作为赔偿义务人主动承担具有惩罚性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投放的鱼苗实现生态替代性修复,切实修复了受损渔业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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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村民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法律知识, 阐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相关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宣传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流程、依据及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途径,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
在本次活动前,平坝区检察院联合平坝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联合巡河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排查等方式对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槎白河段、邢江河段、羊昌河段进行巡查,巡查河段达20余公里,现场共依法收缴10根(套)鱼竿,向附近村民发放“10年禁渔”宣传手册及倡议书200余份。
平坝区检察院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行为人生态修复,这是第二年集中在安顺市首个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暨增殖放流活动,在修复渔业资源的同时,实现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效果,有效保障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过司法力量守护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生态,这样的活动相当于是保护长江主动脉的‘小血管’,很有意义。”现场虽然夹杂小雨,但丝毫没有影响群众观看活动的热情,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措施、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平坝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不断加大与审判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力度,积极探索检察办案与生态修复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保障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为助推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的水清岸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熊瑛
三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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