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老师与学生母亲在电梯搂抱 女子婆婆:两人差20岁 老师是孩子班主任
(资料图片)
近日,重庆一网友称某小学男老师出轨学生母亲。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监控显示,一男一女同时进入电梯内,之后女子贴近男子,男子顺势搂住了她。
两人在电梯搂抱。图/受访者提供
8月16日,九派新闻联系上女子婆婆,其表示,目前为止,儿媳不承认自己出轨。“她(儿媳)5月份离家出走,之后是我孙子告诉她现在住的地方,结果就发现她和那个老师一起出门。”她还称,儿媳与该老师相差20岁。
女子婆婆说,此事发生后,她想要儿子和儿媳离婚,但儿媳不同意协议离婚,要求起诉离婚。“我也没说让她(儿媳)净身出户,起码是要个态度,到底是回归家庭,还是断绝关系。”
她表示,自己一直是把儿媳当做女儿看待,婚后其一直跟自己住。之前一家人关系都很和睦,儿媳也很孝顺。“我们也不敢相信她会做这样的事情。”
婆婆称,儿媳出轨的男老师是孙子的班主任,对方态度嚣张,也并未道歉。“我们已经将他举报了。”
17日,九派新闻联系长寿区教育局,其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处理中。该校老师称,由于学校放暑假,涉事教师未上班。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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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女幼师出轨学生家长,被揪头发游行,视频曝光!
湖南长沙某幼儿园女老师被指出轨学生家长,孩子妈妈称回家抓了现行,怒骂“小三”是教师败类,将其拉至小区“游街”,还逼迫其在微信朋友圈示众道歉。
8月10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事发后这名幼儿园女教师已报警。记者从长沙警方处证实,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游街”现场视频显示,一位女士揪着一名年轻女子的头发边走边说:“大家看,这是小三,她跟我老公在我们的新房里,被我抓到。她是我女儿的班主任,她还是老师,她是老师的败类和耻辱。”两段分别时长为17秒和13秒的视频显示,被“游街”女子神情漠然、并未挣扎反抗,但脸颊上有明显的抓痕。
网传信息显示,一位知情者称:“幼儿园女老师出轨学生的爸爸,被学生妈妈现场抓到了,然后抓去游街。这个家庭有3个小孩,妈妈在医院照顾中风的公公,一回来抓个正着,而且还是在这个家庭的新房里。”
8月10日,记者多次拨打长沙岳麓区这家幼儿园一位园长的电话,但一直处于“请不要挂机,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记者拨打另一位园方负责人和园方对外招生电话,均无人接听。
爆料人提供稍早前他与一位园长的通话录音显示,园方证实涉事幼儿园老师(画面)的确为该园的一名幼教老师。
“不知道到底她是怎么回事,她是大班的老师,7月5号已经离职,正好她代的班毕业。”
这名园长称涉事老师是被从家中叫走后发生“游街”的。“她应该是昨天(8月9日),这个家长(学生母亲)把她从她自己的家里约出来,就打了她,还带她游街,还逼着拿她手机拍了视频,还发了朋友圈,在群里面发了,这个家长可能在自己所在的群里也发了。”
10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坪塘派出所,了解调查处理进展,值班民警答复称:“这是8月9日的事情,应该问当天的办案民警,因为案情我了解不了那么多。”
记者询问是否对这位学生母亲采取措施,值班民警称:“我不知道。”记者希望提供办案民警的联系电话,值班民警回应称:“我这里提供不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然当事女子出轨学生的父亲,违背了道德,有过错在先,但是学生母亲强揪其头发“游街”,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赵良善指出,学生母亲涉嫌侵犯了小婷的名誉权,小婷可起诉学生母亲,要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赵良善呼吁,遇到类似事情一定要冷静,即便是自己在理,也不能任性胡来,否则还要面临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原配把当事女子“游街”示众,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周刊、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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