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
度等因素,制定了适用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
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有控制设
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
运行缺陷:指现存设计适当的控制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执行
人员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无法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
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
控制整体有效性,进而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
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
大缺陷,但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
重程度仍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
标而言的。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
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
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
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指标名称 财务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性水平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说明: 本公司以净资产的 0.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控
制整体有效性,进而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
制目标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重大缺陷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重大偏离预算;
(6)控制环境无效;
(7)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8)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9)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
缺陷,但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
度仍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
在“重大缺 陷”的强烈迹象:
重要缺陷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
生重大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
行纠正。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六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
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
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
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指标名称 非财务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2500 万元以上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250 万元-2500 万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元(含 2500 万元)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250 万元(含 1250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万元)以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法规: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2)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 3 天及以上;
(3)声誉: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转,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重大缺陷
(4)安全:引起多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
的损害;
(5)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
(1)法规:违规并被处罚;
(2)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 2 天以内;
(3)声誉: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转,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重要缺陷
(4)安全:导致一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影响需要
较长时间康复;
(5)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1)法规: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运营: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3)声誉: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转,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一般缺陷
(4)安全:短暂影响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并且造成的健康影响可以在短
期内康复;
(5)环境: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同时,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国有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
序;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第七条 如公司经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资产总额、利润总额
等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上述定性及定量
标准评估其适当性并进行适当修订。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监管要求不一致或未作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
、监管要求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标准。
第九条 本标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
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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