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屡禁不止 根治欠薪其实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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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屡禁不止 根治欠薪其实并不难

来源:法制日报 2017-02-27 16:31:47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屡禁不止

记者调查发现 根治欠薪“痼疾”其实并不难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郝谊麟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在建筑领域更为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何屡禁不止?相关部门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其维权方面又做了哪些工作?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现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了调查。

拖欠工资屡发生

今年春节前夕,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打工的颜付顺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去年8月,颜付顺在阿瓦提县一家建筑工地打工,该项目由阿克苏一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负责人袁某在工程完工后只支付了部分工资,欠颜付顺等33名工人工资222.69万元。颜付顺等人多次向袁某讨薪,阿瓦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多次协调,但袁某找各种原因就是不予支付。无奈之下,颜付顺联合32名工友将情况反映到阿瓦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年9月,阿瓦提县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去年年底,该公司支付了全部工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黄原说,造成农民工工资屡被拖欠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建筑领域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也有农民工自身保护意识不强的原因。

去年6月,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王某投诉称,该县一砖厂拖欠工人工资。调查发现,该砖厂经营地在莎车县阿斯兰巴格乡,法定代表人是孙某,孙某又将砖厂承包给肖某。王某于同年3月到该砖厂打工,干了3个月后却没拿到工资,肖某称没拿上工程款,无法支付工资。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砖厂仍未支付拖欠工资。最终,孙某被莎车县公安局抓获,并拘留15日。至此,工人才得以拿到工资。

在建筑领域,项目工程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十分普遍。发生工资拖欠时,各承包方相互推诿扯皮,其中最受伤的群体就是农民工。

而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的情况也十分普遍,一旦发生工资拖欠,农民工难以提供依据,相关部门调查取证难,给农民工讨薪增加困难。

黄原介绍,近年来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中,工资不能按月足额发放,也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个原因。“先干活后拿钱,期间‘包工头’只给工人基本的生活费,这几乎成了建筑领域不成文的规定。其实这种做法,就给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了隐患,一旦资金跟不上,就无法支付剩余工资。”她说。

多措并举助维权

据了解,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去年,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69件,法院审理24件。

2016年10月,新疆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始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所谓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是以IC卡数字化技术管理的方式,实现施工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工资发放清的“五清”管理目标,有效遏制拖欠工资现象。

目前,新疆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部分建筑企业已经开始实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据调查,实行了该项管理的建筑企业,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今年,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将在新疆全区推开。

黄原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本”之策,是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这一措施如果能推开,即便工资被拖欠,最多也只能欠一个月的工资。

黄原认为,当务之急还要提高欠薪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用工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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