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开通创业板必须去柜台办?
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 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
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六条 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客户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由会员经办人员见证客户签署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签字确认。
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七条 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拓展资料:
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开通创业板必须去柜台办?
若您是中信证券的客户,可通过以下途径开通创业板权限:
1、初次申请开通创业板权限,投资者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交易时间前往中信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
2、已在其他券商开通过创业板权限,投资者也需满足一定条件,然后可通过中信证券网上或手机交易软件办理创业板转签。
为了给您提供更细致的服务,您可致电中信证券客服电话95548按*转人工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交易日9:00-22:00)或咨询当地中信证券营业部。
若您是其他券商的客户,建议详细咨询所属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