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和优先股各自的特点是什么?什么是普通股?

普通股和优先股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 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在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 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 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 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 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 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 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 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什么是普通股?

普通股:

即股息随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增减的股票。是相对于优先股而言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股分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票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股份公

司初次发行的股票一般均为普通股。普通股的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业主类别,享

有以下权利:(1)对企业的经营参与权。普通股的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会议权、 表决权

、选举权,可以选出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家的发言权。(2)

盈余分配权和资产分配权。普通股的股东在把公司红利分派给优先股的股东之后,有权

享有公司分派的红利;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有权在公司的财产滞了其他债权人的请求

权之后,参与分配公司的财产。(3)优先认股权和股份转让权。在优先认股权制度下,

现有的股东有权保持对企业所有权的现有百分比。如果公司增发普通股票,现有股东有

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等等。同时,普通股股东对公

司经营状承担的风险较其他种类股票的股东大。一个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只有一种

普通股,如果有两种以上普通股,并在选举权、盈利和资产分配权、认股权等方面有所

差别,则实际上其中一部分普通股已等同于优先股。

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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