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普惠读新规:合规是基础,早规范早受益

 

2017年12月1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141号文”新规)。该通知下发速度之快、尺度之严、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令行业震撼。

受部分现金贷业务以及部分现金贷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影响,特别是Paydayloan发薪日贷款业务高息、短期、小额、高频催收等特征将现金贷推向了关注的高点。加上部分关于现金贷的社会负面新闻的出现,市场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的情形,将现金贷几乎等同于高利贷、催收几乎等于了黑社会,现金贷也由此成为众矢之的,以至于淡化市场供求关系、一刀切的声音高呼不下。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指望通过监管和舆论之手迫使部分公司倒闭从而赖账。行业内也有部分公司担心风险蔓延出现行业踩踏事件,纷纷收紧。141号文一出,行业企业、监管单位、法律律所、行业协会、媒体、社会公众等都在不同角度解读本次新规。新规之下,行业何去何从?

对此,玖富普惠公司作为玖富集团旗下唯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从141号文新规中既看到挑战,也看到机会,靴子落地是好事,玖富普惠核心观点认为:合规是行业发展基础,早规范早受益,面对监管与其观望不如积极拥抱。

玖富普惠视野:“机会所在”-- 141号文监管新规透露出的3大积极信号

1.监管明确对“现金贷”并非一刀切,是规范而非清理

新规与之前媒体夸张传言的说法不同,监管对“现金贷”并没有一刀切,而更多是对此进行“规范整顿”,其目的是规范,而非“清理整顿”,并且对现金贷满足个人消费借贷需求的积极贡献也予以了一定肯定,展现了监管对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积极支持的态度。其实,市场的基本规律就是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既然存在广大需求,就会出现供给。完全一刀切,是忽视市场规律、极其简单粗暴且不负责任的,也会引发行业踩踏,甚至引发社会连锁反应。面对现金贷行业当前出现的部分问题,监管的原则是问题导向,规范梳理。这个原则既符合国家对社会影响力和风险的把控,也体现出对市场基本规律的尊重,是值得高度拥抱和拥护的监管政策。

2. 监管将网络小贷、金融机构、P2P三类开展“现金贷”业务的主体纳入新规

前期“暂缓各地网络小贷公司新增审批”政策发布,舆论一边倒的认为这是要取缔现金贷行业,甚至有取缔互联网金融、P2P等传言传出。其实,这是一些非专业机构的误读和夸大宣传。各省金融办所批的网络小贷公司牌照,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本次新规明确了三大主体: 1) 网络小贷公司 2) 持牌金融机构 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新规明确了“谁的赛道谁来跑”的规则,非常清晰的界定了作为发展现金贷业务的三大主体如何规范。 这三大主体开展业务,都有相关监管文件作为支持基础,网络小贷公司之前是各省金融办发放的小贷牌照,持牌金融机构是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发放的牌照,P2P也是去年央行、银监会等国家十部委的联合发文,这些多是有牌照支持或有体系化监管政策文件的约束,原则上也都是监管体系内的。

3.监管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力度惩治借款失信人

治标也要治本。现金贷行业综合成本高,主要原因是全国个人信用信息体系覆盖不健全,信息不对等,失信人违约成本低,以至于存在多头借贷骗贷的情况。本次监管新规明确规定各地要引导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相信该举措对平台业务合规发展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引导借款人依法清偿债务,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降低欺诈,良性循环提供政策保障。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参与主导的“信联”,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为从业机构整改注入强心针,也是监管除了行政手段要求降低综合成本外,运用信用共享平台建设的手段引导行业真正实现综合成本的降低。

玖富普惠视野:“挑战所在” ---141号文监管新规透露出的5大挑战:

141号文最核心的宗旨还是要规范发展现金贷行业,其规范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需监管:加强监管,引导合规主体开展业务,其他未取得资质的主体将被取缔;

挑战影响最大的是市场普遍存在的大数据科技助贷业务,新规从资金方和核心业务上进行限制,助贷机构一直是以科技公司定位,在金融监管主体之外。本次新规,可以明显看出,监管并未将助贷机构纳入现金贷的展业三大主体里,相反约束资金提供方不得为助贷机构提供资金,不得将风控信审等核心业务外包。这对以现金贷为主的助贷机构来说,迫切需要转变模式,转为导流模式或融入三大主体公司是目前不得不考虑的选择。

2.综合息费要合法:

以一个月以内的现金贷发薪日贷款为例,将受到巨大挑战,一直以来这个业务需要价格覆盖风险,如果综合息费严卡,对大多数Paydayloan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将面临做一笔亏一笔的境地,挑战巨大。而立即停止业务,又有引发存量客户恶意逾期的风险。这对此类公司来说,非常要命。而对有丰富风控经验和强大风控技术的公司来说,影响并不大。

3.催收要合规:

因客户存在多头借贷,催收也出现高频、骚扰等不当催收行为,催收机构也存在专业程度参差不齐的情况,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监管新规要求杜绝暴力等不当催收方式,这个对很多风控模式相对简单、靠强催收回款的公司来说无疑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玖富普惠建议行业公司应该积极引入在线仲裁,引入司法机构进行相关失信人惩罚机制,合规合法的开展催收催告工作,并且根据监管要求进行逾期处置方式的明确揭示。

4.客户KYC,无场景无法贷

141号文要求对借款人必须进行KYC(Know Your Customer,即充分了解你的用户),审核合格借款人,要求审慎经营,停止无场景、无用途、无客户限定、无抵押的现金贷业务,要指定用途、依托消费场景开展业务。这个对现金贷尤其发薪日贷的公司是有直接冲击的,典型现金贷公司借款额户均1000元,期限1-2个月,多为经济周转所用。如限定用途和场景,这样金额和期限难以满足用户需求。一旦增加客户KYC,增加展期次数要求,很多以贷养贷的客户群体将无以为继。监管的意图其实非常明显,就是挤压一些客户群体,不给不合格的借款人借款,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多头借贷危害平台和消费者权益,防范社会风险。对于行业机构而言,必须应有清晰的认识,与其抱有侥幸心理,不如主动积极调整。

5.去杠杆,加保护

监管新规明确了对网络小贷公司清理整顿的思路,去杠杆,禁止表外资产证券化融资,禁止网络小贷公司直接或变相向社会融资。本次暂缓各地网络小贷公司牌照审批,也透露出另外的信号,既然网络小贷可以跨省经营,原则上各地金融办较难全国监管,是否需上升到国家中央统一监管审批机制也有待于后续文件相应出台。从新规可以看出,之前很多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申请到一张网络小贷公司牌照就认为大功告吉,如此看来并非那么美好,现在紧箍咒更紧了。对于严格限制放款资金来源的小贷公司来说,很难支持互联网规模化的发展。这个挑战,无疑是巨大的。

此外,监管把客户信息数据保护提到了重要高度,这使得各家机构必须加强制度和技术投入,保护好客户信息数据,保护好客户的权益。

综上所述,玖富普惠认为,141号文精准定位“现金贷”行业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给予明确指引。随着监管“靴子”及时落地,“现金贷”政策上的一些模糊地带明朗化,打击市场乱象,定会引导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针对市场上“现金贷”鱼龙混杂情况,141号文精准把握核心问题,对造成行业乱象的几大成因问题,从根本上规范与持续完善,对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银行业务、P2P“现金贷”业务的长远有序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同时这也是“良币驱逐劣币”的契机,真正具备风控能力和强大实力的平台反而会就此机会脱颖而出。

玖富普惠强调,每一次行业监管文件出台,都是一次挑战与机会并存的风向标,也会促发行业洗牌,合规是基础,与其观望不如主动积极拥抱监管,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回归规范合规发展和普惠精神的本质。玖富集团一直高度关注监管方向,在过去11年中,累计注册5000万用户,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动“玖富万卡+场景”的战略,结合包括租房、医美、手机数码3C、旅游、职业教育、二手车、婚恋、日常消费等在内的各个消费领域进行场景布局,联合京东商城、网易严选、华润通等合作伙伴,加入中国银联全国商户网络,线上、线下场景综合布局,挖掘小额分散的消费分期类资产,助力消费实体行业小微商户的发展。玖富普惠作为全国首批会员已率先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系统,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共享系统。玖富普惠也已完成银行存管工作,引入国有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上线在线仲裁对逾期客户进行仲裁与司法程序处置。

在141号文发布之前,玖富集团旗下玖富叮当便率先将综合费率降至监管合规要求的范围以内。141号文发布后,玖富普惠已经开始组织各个业务部门按照141号文逐条梳理改善相关业务,对不符合141号文新规的部分进行快速调整完善,加强息费改革与催收规范,加强客户筛选和信息保护,并与属地金融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积极主动沟通报备,以场景为依托,以满足客户正常消费信贷需求为导向,力争为数字普惠金融推广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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