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

 

近年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四力同驱”,牢筑纪律“防风墙”。

签订“四书”,心中常明纪

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落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安全办案责任书》92份、《廉政守纪承诺书》62份,纪检组长与廉政监督员签订《廉政监督员工作责任书》22份,使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纪律作风、违纪承诺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坚持“三抓”,心中常怀纪

该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坚持轮流每月为干警上党课,共上党课54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党纪检纪知识学月,该院干警认真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在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全院干警取得了平均95分的好成绩;该院坚持每年从办结的自侦案件中随机抽取20%的案件进行回访,听取发案单位和嫌疑人家属对办案干警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的反馈意见。该院共回访案件25起,收到反馈意见16条,逐条调查核查并进行了整改完善。

检务督察,督促严守纪

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对干警遵守纪律、上下班迟到早退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共开展定期督察44次,不定期暗访12次,突击督察3次。

适时约谈,心中常畏纪

该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约谈制度》,对于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提醒帮助性谈话,对于存在明显问题的干警进行批评诫勉性谈话,对于干警的思想动态需要适时进行沟通鼓励性谈话。坚持队伍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为民”的检察队伍,真正实现自身净、自身硬。

( 郭海俊 杨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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