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声明:迅雷大数据公司与“迅雷”无关,提醒用户注意风险
迅雷CEO、网心科技CEO 陈磊
钛媒体注:
近日,由迅雷大数据公司引发的舆论纠纷沸沸扬扬,先是其旗下涉及的部分业务今年上半年被有关部门叫停整顿,其后又有多项可能涉及金融风险的小产品遭遇舆论风波。
11月28日,由迅雷集团公司发布了一则声明撇清了与迅雷大数据公司(旗下包括迅雷金融、迅雷易贷等)之间的关系,且说明迅雷已经失去对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控制权,甚至连监督权都已失去,故不再允许迅雷下属大数据公司继续使用迅雷品牌。
很快,当天,迅雷大数据公司发布声明称,没有收到迅雷任何法律文件,并指名道姓指控迅雷现任CEO陈磊推出了玩客币属打击报复。
再之后,当天晚上,迅雷公司再次发布声明称,此前声明全部属实,玩客币的推出也为迅雷董事会一致通过由迅雷公司正式推出的业务;再次责令迅雷大数据公司停止对迅雷品牌的使用和侵权,针对迅雷大数据的诽谤行为、侵权行为等,迅雷公司将保留可能涉及的一切法律权利。
不管这件事结果如何,一天之内双方的不同声明看似扑所迷离,但作为上市公司,这种混乱局面显然并不正常。迅雷有必要对“迅雷”品牌使用的乱象做进一步规范和管理。
以下为迅雷集团向钛媒体发来的详细说明全文,相关公司工商资料和公开信息,钛媒体也进行了查证属实:对此,钛媒体也向迅雷集团进行了询问,
2017年11月28日上午11:26,迅雷官方微博发表“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公告”
稍后,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微信“迅雷蜂鸟金融”中公告表示,
对此,迅雷官方微博于当晚19:12再次回应称,
一、针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早已在迅雷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变为於菲女士的详细说明。
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并非迅雷集团,而是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迅雷法务部负责人、政府关系负责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团行政职务的於菲。
首先,迅雷集团投资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投资协议未经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审批流程,协议里有多处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其次,2017年1月10日,迅雷集团公司由原定持股43.16%变为28.77%,这一过程也未经迅雷集团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审批流程。针对於菲利用在迅雷集团的公司职权进行的不当行为,以及迅雷大数据公司的不当行为,迅雷将保留一切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法律权利。
详细过程如下:
迅雷大数据公司是迅雷在2016年8月投资的企业,迅雷集团投资1000万,占股43.16%,然而,在2017年1月10日,在没有经过任何迅雷公司董事会批准、内部审批流程和有明显严重利益受损且不知情的情况下,迅雷大数据公司发生股权变更,使迅雷占股下降至28.77%,并失去董事会席位。至此,迅雷公司对该公司以迅雷名义进行的业务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途径。而天津市相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占股由10%增加至30%,迅雷大数据公司第一股东从迅雷集团改成相成科技。
而根据公开资料,天津市相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大股东是於菲,於菲个人持股达到66.67%,不只如此,其中之一股东天津葆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是於菲100%控股的企业。
而另外一家股东企业深圳市紫米谷网络科技合伙企业的股东里也有於菲百分百持股的天津葆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另外一家天津市瑞趣科技合伙企业的股东里有疑似於菲的亲属於蕾。
根据目前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於菲当时为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迅雷法务负责人、迅雷政府关系负责人,却同时对迅雷大数据公司有非常大的控制权和利益关系:
除了迅雷和老兵基金,瑞趣之外,相成和紫米谷的GP都是於菲的全资子公司,相当于她手上有迅雷大数据公司40%的投票权。
而值得关注的是,於菲获得上述归属於菲的股权,却从未实际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也就是说,於菲未实际支付一分钱就获得多家公司的股份。
我们看到经过这次股权变更,於菲是最大的受益人,迅雷是最大的受害者,不仅股权被没有受益情况下被稀释,同时,在迅雷股权被稀释之后,迅雷大数据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更改为未来修改迅雷大数据的公司章程只需50%以上的股东批准。即迅雷在此公司无任何话语权和董事席位,也缺乏对迅雷大数据业务的监管能力。也造成了今天迅雷集团对迅雷大数据相关业务的黑盒。因此,迅雷集团需要发出声明,来避免迅雷用户是因为信任迅雷的品牌而参与迅雷大数据的P2P、现金贷等业务。迅雷集团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以及保护股东的利益,需要坚决停止对迅雷大数据的品牌授权。
据了解,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并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协议中也存在多处显失公平和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具体如下:
1) 签订不平等条约
在於菲担任迅雷法务部负责人期间,签署了对迅雷非常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即迅雷需要每天、无偿的、免费的提供3000万的迅雷UV流量给到迅雷大数据公司,按照每个UV20-30元的行业均价,3000万UV 的价值相当于6-9亿元,这意味着迅雷集团每天需要都要给迅雷大数据公司价值6亿到9亿的流量。
2) 不公平的品牌授权
在於菲负责迅雷集团法务部时,迅雷集团对迅雷大数据公司签订了不合理的品牌授权,授权为单方面权益输出,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分公司,都免费的并且终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义从事任何事情,并且可以不通过迅雷的知晓、不给迅雷以董事会席位。
2017年11月,由于媒体开始报道“迅雷做现金贷股价暴涨,监管层终于要出手了”,内容讲的却是迅雷大数据旗下产品迅雷易贷,称:“业绩压力也导致迅雷开始寻找赚钱业务,现金贷如今是印钞机,所以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理所当然。
不少业内人士对迅雷做贷款超市并不感到意外,并认为其逐渐发力金融业务,会对其财务状况有所改善。”
看到上述报道,迅雷集团才开始了解到迅雷大数据公司在做的业务可能涉嫌违法,于是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展开了解,发现迅雷公司已经进行了一系列股权变更,迅雷对迅雷大数据公司早已失去了控制权、知情权、监督权,以及上述实际控制人控制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1月22日,於菲作为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董事长也已经更改为邓延。
这所有过程,迅雷都并不知晓,也未被告知。
2017年11月28日,迅雷集团董事会决议,支持迅雷集团撤回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和商标授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迅雷集团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用户利益。目前,对于事件相关人员是否涉嫌违规操作,迅雷也会请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展开调查。
二、迅雷大数据在回应公告中,诽谤污蔑迅雷主营业务和高管个人。
对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公告中涉及对迅雷公司和CEO陈磊个人诽谤行为,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
玩客云相关业务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共享经济区块链业务的创新探索,玩客币作为用户分享闲置带宽、存储资源的奖励,其发放过程中迅雷及网心科技从未向用户收取一分钱,不存在集资行为。对于玩客云业务的诽谤造谣,迅雷集团会用法律手段维护相关权益。
与此同时,迅雷董事会也发布了一则公告,对玩客币业务进行了声明:
三、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所有业务都和迅雷无关,请投资人和用户注意风险
自2016年底以来,迅雷大数据及其子公司开发设计了一系列准金融或类金融产品,其中包括“迅雷爱交易”、“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等。如前文所述,迅雷公司早已失去了迅雷大数据的控制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并责令迅雷大数据公司禁止再继续使用迅雷品牌。
附录1:
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公告
尊敬的迅雷用户、投资人、媒体朋友:
近日我们接到了有关“迅雷金融”、“迅雷易贷”及“迅雷小游戏”等非迅雷业务的咨询,现将实际情况公告如下:
1、迅雷爱交易)是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旗下业务。迅雷已经正式撤销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和商标授权,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
2、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等以“迅雷”品牌冠名的相关业务宣传露出、流量入口等,目前已在迅雷产品、官方网站中全部下线。
3、迅雷大数据公司是迅雷在2016年8月投资的企业,在2016年12月迅雷占股已经下降至28.77%,并失去董事会席位。迅雷公司对该公司以迅雷名义进行的业务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途径。广大用户在使用该公司产品时,请根据自己对该公司和相关产品的了解,自主选择。
4、迅雷公司财报从未将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纳入财务结果,目前也无计划将其纳入财报结果。
5、如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及“迅雷爱交易”等相关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迅雷商标和品牌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害,迅雷均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以及“迅雷爱交易”等由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由迅雷经营和控制,也未纳入迅雷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中,迅雷从未对其进行任何背书和担保,该等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请广大用户、投资人、媒体注意分辨市场信息,谨慎投资。
附录2:
关于迅雷大数据公司公告的回应
2017年11月28日上午11时26分迅雷集团发布了《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公告》,迅雷集团名义的所有行为是迅雷董事会指导下进行的公司行为,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和股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迅雷品牌不受损害。
迅雷集团已经向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迅雷大数据公司)发送了律师函,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
迅雷大数据旗下的业务因其金融属性带来的风险和迅雷缺乏监管渠道,迅雷集团收回品牌授权是对用户和股东的保护行为,是为了维护迅雷股东和股民的权益不受侵害,阻止迅雷品牌被不负责使用做出的重要措施。
迅雷集团的公告中,所陈述的内容全部是事实。而迅雷集团经调查发现,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中存在多处显失公平的项目,迅雷集团正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迅雷集团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用户利益,也请迅雷大数据公司尊重事实,对于大数据公司声明中对迅雷CEO陈磊和迅雷集团毫无事实根据的诽谤和诋毁,我们会坚决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和刑事途径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