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四措并举”完善公务消费网络监管

 

2016年11月,吉安县全面启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平稳上线运行,截止2017年10月18日,全县纳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部门预算单位共257个,公务用车399辆,注册商户155家,纳入平台监管的“三公”经费支出1029.98万元。目前,全县纳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预算单位上线率已达到100%。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做足前期准备工作为统筹推进“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由财政部门牵头,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做好平台运行工作县财政局及时转发省财政厅下发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账管理的补充规定》(赣财运 [2016] 7 号),完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报账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对预算单位进行系统操作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吉安县公务消费监管平台”QQ工作群,安排专人及时对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建立通报机制。建立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通报制度,对全县各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有力促进了全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同步推进。8月底,县财政局对纳入公务消费监管平台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少数单位零开支的问题,主动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和督促指导,并明确与下年度的预算安排挂钩。

四是强化对备案商家的管理,统一实行评价管理。各预算单位要不定期对备案商家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考核,对当年累计“差评”超过30%评价的备案商户,在下一年商户资质审核中,取消其备案资质。各类公务消费备案商家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不得为公务消费单位弄虚作假和签单赊账行为提供方便。对弄虚作假、虚开发票的,作暂停备案商家资格一年处理;对没有做到一次一结,为公务消费单位提供赊账、挂账的,作暂停备案商家资格六个月处理。

吉安县财政局王雅琪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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