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注重社会效果
近年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林州市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典型盗窃案中延续了这一经典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多人结成盗窃团伙,几年时间内在林州市周边农村区域作案十余起,团伙成员有明确的犯罪分工,趁农户家中无人之际,多采取翻墙入户、溜门撬锁的方法,实施入室盗窃,共盗窃现金20000余元,金手镯1副、银手镯4副以及金戒指、碎银、银元、铂金项链等物品。同时李某团伙还利用林州市区内超市门口、住宅小区等区域人口流动性大、车锁型号单一,防撬能力差等问题,采取相互配合,专人望风、专人开锁、专人推车的方式协同作案,先后盗窃电动车5辆,价值7000余元。
该院在接案后,在24小时内迅速办结,并进一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盗窃团伙成员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和落网的嫌犯进行追捕,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另,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盗失主在案件发生后多数未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对该盗窃团伙的打击不及时,团伙成员长期逍遥法外,持续作案多年,甚至案件告破后仍有部分赃物无法返还给受害人,部分犯罪事实仍无法证实。
办案检察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在被盗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既有利于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也有利于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建议社会大众要提高防范意思,减少被盗几率,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