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律师事务所---董钢:做律师的根本是责任心
把平凡的工作当成终生奋斗的事业,无论是在法学院学习中,还是在天作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期间,他对法律的那一份执着与坚守感染着每一位曾经与他接触过的同事、朋友、客户。从业以来,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积淀与大量金融案件的办案实践塑造了他业务精干、敢于承担、见识敏锐的办案风格。在努力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更倡导“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精神。这就是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董钢。
简介董钢律师
董钢律师,法律本科毕业,1996年起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备从业所要求的法学理论知识及良好的法律业务实践经验,现任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业以来,成功为建行系统各支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代理了大量重大案件,主持或参与多项重大项目策划、谈判、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多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增发、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转让及境内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房地产公司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主要从事金融银行业务,对贷款、融资担保法律问题以及信用证、商业票据的法律纠纷事务,拥有十分丰富的经验。董钢律师以二十多年的丰富法律业务经验、成熟的辩护技巧、沉稳的办案风格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为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
董钢律师为人豪爽大方,为人仗义执言,平时生活中多风趣幽默,但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他便展现出十足的专业度,展现出耐心细致与不辞辛劳的一面,曾经为一个案子持续熬了将近半个月的通宵,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特别在法庭上不卑不亢与对方律师针锋相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曾经为省建行民兴支行、省建行铁道支行、省建行岷江支行、省建行锦城支行等将近十家国企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先后为省农行武侯支行、省农行金牛支行、成都市农村信用联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谈判、起草和审查合同、出具法律书等在内的法律服务。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为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债券的发行、转让与兑现,以及为证券承销商投资银行业务提供各种相关法律服务,担任发行人律师或承销团律师,起草有关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验证笔录。多次参与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房地产对外经贸项目谈判等。
董钢律师一直以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维护司法的正义作为使命,不为经济利益所动,以德服人,以信为本。由于长期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金融机构挽回了大量财产损失,其中近年有下列大量成功案例:
案例一:
为省建行民兴支行诉讼代理人,代理了该行诉崇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崇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借款及抵押合同纠纷一案,通过诉讼及执行,全部收回了借款本金和利息。
案例二:
为民兴支行代理人代理的三台支行诉三台怡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案,通过诉讼及执行,全部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罚息。
案例三:
作为建行都江堰支行的代理人,经过本所代理,成都中级法院驳回了以都江堰支行为被告的诉讼请求,现该案执行完毕,本所成功免除了都江堰支行承担300多万元的工程款给付义务。
案例四
作为农村信用社二审代理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成功使其一审败诉案件在二审得以完全胜诉。
……
从业二十余年来,董钢律师先后经手案件60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十亿元。天作律师事务所的同事都称赞“老董出手,没有办不成的事!” 董钢律师与行业上很多律师不一样,不挑当事人,很多人慕名而来请他援助,只要有时间他决不推辞。
面对不同诉求、不同阶层的当事人他始终保持诚意和谦逊,在业务问题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当事人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他常说一句话:“责任心是做律师的根本,每一个咨询或委托对于我们而言不算什么,但那可能对当事人而言就是改变命运的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