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公安局妥善处置“7.23”事件
2016年7月23日,我区刘营镇龙曹村发生了部分受灾群众拦堵高速公路的情况,造成了恶劣影响。案发后,在市局和区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局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积极采取各项善后稳控与打击措施,及时平息了事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7月20日凌晨,永年区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导致该村在此次洪灾中受灾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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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部分村民对救灾物资发放人员少、发放不及时不满,煽动现场群众效仿邢台大贤村村民的做法,拦堵高速公路。我局先后组织300名警力赶赴现场处置,虽经在场县级干部、公安派出所、乡镇干部等多次劝说,仍有十几名群众情绪激动,并在京港澳高速拦截过往车辆。由于事件性质的逐步转变,杨庆社副局长靠前指挥,在一线带领刑侦民警处置突发事件,极力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但是几个情绪激动的青年上前抢夺民警装备,煽动群众不要离开,个别闹事人员甚至故意挑衅民警挑衅,先后用头多次撞击“盾牌墙”,还有的闹事人员辱骂推搡民警。期间,现场警力一直保持极大冷静和克制,文明用语,规范执法。 在政策宣讲到位、法律宣传到位、真情感化到位,且再不制止将引发更大骚乱的情况下,杨庆社副局长命令刑侦民警本着“打击极少数、震慑大多数”的处置原则,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对拦堵道路的群众进行强制驱离。部分被驱离群众投掷砖头、石块和矿泉水瓶,导致副局长杨庆社等10余名民警和群众不同程度受伤。民警随即依法对打砸干警、冲击车辆的32名不法人员强制带离,将其他群众劝离回村。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处置群体事件的意见,我局本着“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处理原则,经连夜审讯,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将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5岁,永年区刘营镇龙曹村人)等5名组织闹事和积极参与分子刑事拘留;对其余27人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进一步做好稳控工作,我局多措并举,杨庆社副局长对刑侦民警强调,在积极开展灾后救援工作的同时,强化涉灾案件打击力度,紧盯灾后易滋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借灾盗窃、抢劫灾民财物、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等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灾后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