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工作法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软实力”
2016年以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创新开展“三个一”工作法,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的中枢作用,使年均1500余件的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导入科学化管理模式,杜绝各业务部门久拖不决、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一个统一标准”。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制定《普通刑事案件受理标准》,选取典型案件制作侦查、公诉标准卷宗5册,归纳总结147项重要问题,重点涵盖当事人权益保障、对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证据调查等问题,使得卷宗材料、法律文书的移送标准更加直接客观,便于承办人直接对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受理案件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一个审查导向”。该院实现案件受理由“程序性审查”向“程序与实体并重审查”的转变。截止目前,对部分案件存在的“没有管辖权、强制措施明显不当、证据材料严重不足”等3类问题,由案管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决定不予受理的共计19件。体现案件受理的法律性和监督性。
“一个联席机制”。该院实行特殊案件共同审查机制,对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审查,在案件受理前就事实与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并实行共性问题联席机制,对受案过程中存在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会同批捕、起诉、民行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法院,通报并研究探讨问题解决对策,确保案件受理的实效性和指导性。
(王国栋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