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婚姻和继承中的财富风险为资产传承两大致命伤

财富传承系列访谈之理财及法律专家李健

李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中国首批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深律师,天津市理财业协会高级专业会员。从事金融法务理财理论研究与实践15年,曾在天津首届理财大赛中获十佳理财师称号,在多家新闻媒体发表理财专业文章三百余篇,在全国主讲大型法律及理财讲座3000余场,被今晚报评选为“天津人的中国梦”代表人物,搜狐新浪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

社会在变,中国家庭正在经历5000年未有之变局,高频离婚率就是其中之一,据民政部门统计,每十秒就有一对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家庭小型化家庭结构日益脆弱,中国确定无疑进入婚姻家庭脆弱集体加速的时代。近日,2017年离婚率最高十强城市火爆刷新网络,北上广深高居前四,北京以39%的离婚率位居第一。调查显示,离婚的因素有很多,诸如房价,不良嗜好,婆媳关系,性格不合等等,出轨因素位居第一。生活的压力,情感的喧嚣,外界的诱惑使得因“小三儿”“隔壁老王”等出轨而导致婚姻破裂的现象日益增加。这样,使得在财富传承中因婚姻家庭破裂而导致的财务风险因素也陡然增加。

如何保护婚姻家庭中的个人资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太多的争论,只要证明即可。但是对于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争议。由于普通人的思维意识习惯都是结婚思维,从未考虑到一旦有一天要离婚时候该如何处理财产的问题,所以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才后悔莫及,对个人财产没有任何的保护使得财产权利人的个人财富蒙受巨大损失。如何保护财产权利人的个人资产不被分割,才是重中之重。

李健指出,运用好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和合同法的一些原理就可以有效的保护婚姻关系中个人资产。首先说,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财产不作为共有财产,在离婚中不会被分割:一、为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包含房子、车子,是婚前购买的,都属于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为了结婚双方各自准备的财产比如女方为结婚准备的箱子,梳妆台,等嫁妆,男方为结婚准备的家具,戒指 项链 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会作为共同财产的。四、关于彩礼问题,法律没有规定说结婚要送彩礼,所以在双方未登记手续的时候,以及登记了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包括导致给予人造成生活困难的,无论出现以上哪种情况法律支持返还彩礼。如有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结婚前,特别是结婚后接受的财产,赠予人声明明确赠与给夫妻其一方的财产。比如,答应了给予妻子的首饰等,男方无权所要,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李健指出,《婚姻法》第18条明文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呢?比如,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但在生前就立下遗嘱,明确确定遗产为其中一方个人财产,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意思表示真实有效,那这样的财产将不会作为共有财产分割了。

实践中,有很多的高净值人群通过购买大额保险的方式进行对子女个人财产的锁定,很多人认为这是最有效的保护个人资产的法律途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李健指出,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方式进行医疗养老保障、保值增值、锁定个人资产、资产传承的案例层层不断,但对于个人资产的保护却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投保人婚前购买的大额保单,婚后还在缴费期内,婚后持续缴费的,应该明确投保人婚前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婚前财产毋庸置疑,但是,在婚姻关系确立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保险费用则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费,如果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那婚后共同缴费的部分应当进行分割,一般分割有两种,一种按份额分割,一种是以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二、投保人是婚后购买大额人寿保险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属于共同财产了,按照婚姻法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应该平均分配,但人民法院不会判决解除保险合同,一般会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评估后,明确分割价值,一方取得,另一方以其他财产价值补偿为原则;三、婚内其中任何一方作为投保人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大额人寿保险,保单会作为子女权益,离婚时不可分割;四、还有一种很好的投保方式,可以有效的进行个人资产的保护,那就是夫妻一方的父母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为夫妻一方,且保费来源于父母,子女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都可以有效的进行共有财产的隔离,作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有效进行财富传承,安全传承到自己的子女一方,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4款之规定不会被另一方所分割。

相比于其他财产,人寿保险的法律属性,个人属性更为强大,父母作为投保人,即可有效的享受理财型人寿保险所带来的保单收益和分红,也可很好的通过法律的途径有效的保护家庭的财产不被另一方所分割,这种有效保护家族财产的方式逐渐已被很多人所推崇。

在继承中如何保护家庭的个人资产?

李健指出,我们先举一个案例,去年本市的一位外企高管张某51岁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妻子36岁,儿子13岁,房产、存款共计2000多万,投资性房产800万,古玩字画估值1000万。张某为再婚家庭,前妻健在、前妻女儿在国外读书,张某父母均健在,张某在家中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孩子的两个姑姑,一个叔叔),张某还有非婚生子女一位(未成年)。这个案例拥有继承权的人较多,遗产数额较大,遗产分割起来比较麻烦。

我们简单分析,因张某是再婚家庭,首先得确定在张某所有遗产中,有哪些是婚前财产?有哪些是与现任妻子婚姻关系缔结以后的共有财产?对于婚前财产为张某的个人资产,其现任的妻子(配偶)、依然健在的父母、和子女(包括前妻的子女、现任妻子的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权)均有继承权,并且遗产分配原则上应当均等,这里要讲的是,前妻的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且在国外生活会分得遗产,非婚生子女会分得遗产,但未成年其遗产尤其母亲作为监护人进行代管,由此可见,那婚外情人会间接继承张某遗产从而结婚,变成情人的婚前财产,也可以转变成情人男友的资产!这是张某生前所不敢想的。前妻的女儿在国外生活且已经成年独立生活分得遗产,也并非是张某生前意愿。现任妻子分得遗产,依然年轻风韵犹存,选择再婚,从而张某生前所创下的财富会走进另一个家庭,给到另一个男人,也是张某生前所始料不及的。那我们再说说张某的再婚后与现任妻子的共有财产,除一半分给现任妻子外,还有父母也有继承权,父母年事已高,百年以后会再次把张某的遗产转化成为父母的遗产,从而分配到张某兄弟姐妹那里去,待张某的兄弟姊妹百年后,遗产还会分配到张某的侄子女等下一代人身上,这更是张某生前所意料之外的。这个案例,很典型的表明,在没有安全有效的资产传承方案下,家庭的财富会分割的四分五裂,辛苦创下的财富会分散耗尽。我们分析此案,不难看出张某的三个子女,一个成年在国外且独立生活又是与前妻的子女,一个是婚外的非婚生子女,没有名分,一个是现任妻子的子女,作为旁人换位思考,张某生前肯定愿意把更多的财富留给现任妻子的小儿子身上毋庸置疑,但结果事与愿违。遗嘱和人寿保险都是很好的资产有效保护的途径,也是家庭财富有效传承的重要手段,应该加以利用。李健指出,按照《婚姻法》、《保险法》、《继承法》三法规定,张某生前以自己作为投保人,以现任妻子的子女作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的大额人寿保单,有三个好处,1,不会被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2.不会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三分均分)的方式进行分割,3.人寿保险属于子女的权益,使得张先生的资产安全有效合法的进行了传承。

独生子女会全部继承父母遗产吗?

关于独生子女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爆热。杭州姑娘小丽的父母先后去世,在杭州给她留下了一套127平方米,价值300万元的房子。此房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房管局拒绝的理由是要求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提供法院判决书;小丽找到公证处,公证处则要求她把父母的亲戚都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办继承公证。但小丽的亲戚定居全国各地,短时间内恐怕无法齐聚杭州,于是她请教了律师,得出一个更让她崩溃的结论:她并不是这套房屋的唯一继承人。

因为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

看来事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理财及法律专家李健明确指出,和市民传统观念不同的是,不管是房产还是存款,法律意义上,独生子女原本就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出现在小丽家的情况在每一个家庭都有可能发生。导致独生女继承困难,有两个关键因素:1.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更没有遗嘱公证;2.如果有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一定是指定受益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单的受益人应该由投保人指定,并应该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会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即为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会再次进入僵局。

在家庭财富进行传承的过程中,怎样才能避免小丽的境遇呢?生前立遗嘱,是个有效的办法。但在国人的观念里,生前立遗嘱还不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并且立遗嘱不论是公证处还是中华遗嘱库,均需要收费(咨询费、手续费、保管费等),这时大额的人寿保险就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了,保险是现金传承之王,投保也不需要额外收费,指定受益人随时可以变更,有的保单还可以做保险信托让家族的资产代代相传,从而改变中国人“富不过三代”的传统观念,从而使得您合法有效的隔离财务风险,家庭财富薪火相传。

关键词: 李健 致命伤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