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民间项目融资的建议
通过对民间项目融资的调查,民间金融条例有待新的突破。民间项目融资现已成为企业资金融通的组成部分之一,面对民间项目融资越来越繁荣的势头,机构不应忽视民间项目融资的存在,中海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要对其进行客观的研究和分析,并做出些政策调整。面对民间金融的庞大规模和非公经济融资难的现实,国家应及时调整政策取向。
中海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优化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和人力资源等服务。如构建民间融资供需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担保 通机构与工商联等组成担保体系等。同时,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尽快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动态监测。国家尚未明确民间融资监管的具体部门,应该尽快明确民间融资监管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监测分析,及时对银行进行风险提示,避免民间融资影响到金融稳定。
中海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从法律上明确定论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给与民间项目融资合法地位。民间项目融资作为一种资金填充形式,在满足中小企业和农村多样化资金需求、促进居民消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对待民间融资不能一味的打击,国家宜制定相应的鼓励和规范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投资领域,为不同经济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适度调整银行股本金准入的标准,适度提高民间资金注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比重。中海鼎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主体金融的作用,特别是加快金融机构布局县域和乡镇的步伐。针对约八成民间融资流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现状。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山东省农信社推出了万家小企业信贷支持活动,仅2008年,山东省各级农信社将为参与这一活动的约3000家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优惠幅度在现行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