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强化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实效

为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2017年6月,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办公室成立以来,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坚持以规范化、精细化为主线,不断探索完善基层法律监督新方法、新机制,在强化基层法律监督,促进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公安派出所的欢迎。

一、依托派驻检察官检察室,建立“捕、诉、监”一体化机制。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原阳县检察院经过反复摸底排查和调研,并与平原分局共同会商,由检察官履行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职责,在“参与不干涉、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下,重点对公安派出所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非法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活动等进行监督。二是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原阳县检察院还确定由该院侦监科干警葛二磊承办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实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等三项职能合而为一,建立“捕、诉、监”一体化机制,变事后、静态监督转为同步、动态监督。驻派出所检察官不再当“二传手”,使案件进入“快办通道”,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成本。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检察室共承办批捕案件6件8人,批准逮捕率为100%。提起公诉10件14人,均被法院判决有罪,审查起诉周期平均为25天。同时,强化对刑事诉讼的监督.

二、构建检警协作新格局,营造双赢执法效果。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机制。一是数据共享,实现监督配合无障碍。为便捷开展同步监督,原阳县检察院协平原分局,在派出所开通公安内网登录权限,由驻派出所检察官每月定期通过立案公开系统、违法犯罪综合信息系统、法制办案信息系统和警务综合信息系统查询派出所执法办案信息,有效地拓宽了监督线索来源。自成立以来,先后查阅公安各类执法信息60多条,并通过查阅执法信息,有效监督公安派出所违法行为。二是适时介入,把好刑事案件“入门关”。充分利用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发挥驻派出所检察官临近办案一线的优势,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预审制度,直接接受办案民警咨询,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问题当面交流研讨,提升检、警衔接效率。三是强化交流,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由检察室牵头,不定期与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对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多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新型犯罪动向及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交流研讨。通过互动交流,双方在执法理念、执法尺度、程序意识、证据观念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执法合力。使该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升,不捕率和退查率为零。

三、着眼社会矛盾化解,联手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着眼社会矛盾化解,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与公安派出所的共同首要任务。一方面,驻派出所检察官充分发挥接触治安和刑事案件多,了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的优势,积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民警深入案发地或矛盾发生地,共同开展以案释法、答疑解惑,辨事析理,促进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对无法达成和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诉讼。对因相邻纠纷引起,确有悔罪表现,且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共作出不起诉处理2件2 人。(夏兴宇葛二磊)

关键词: 派出所 举措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