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要全面推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我们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写入全会公报中的这句话,鲜明地揭示了“法”与“治”的关系。全会审议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来源:新华社9月12日)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潮水)
关键词:
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