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倍丰农民合作社销售的龙粳32种子遭质疑

 
国家对于假种子持“零容忍”态度。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国家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种子的行为。为此,国家设有品种真实性鉴定认证机构和相关标准,接受相关人员举报,并经常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

(农户买到的种子)
    

    2017年5月,家住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户李照林在庆安县倍丰农民合作社购买了5吨水稻种子龙粳32,共计花费2万元。他打开其中一袋包装,准备将此次购买的水稻种子龙粳32胚芽的时候,发现和往年前购买的种子外形不一样,“因为我们每年都购买这个型号的水稻种子,一眼就能看出种子有问题,发现有问题后,我们就没敢使用这批水稻种子,怕让每年来收购水稻的客户发现,发生口角。”李照林说。
    为了印证自己的判断,2017年6月他来到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将所购买的水稻种子龙粳32做了鉴定,鉴定的结果和他判断的一样,果然不是龙粳32水稻种子。
    “后来因为此事我们找到庆安倍丰农民合作社讨要说法,因为已经过了销售种子的季节,这家合作社一直锁门。没办法,我们又找到黑龙江倍丰种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姓攀的女士说领导不在,去了好多次都没见到倍丰公司的领导,倍丰公司对这件事情一直拖下去不给我说法,也对种子的事情闭口不答。”李照林说。
    2017年8月,笔者针对此事来到庆安县倍丰农民合作社了解情况,合作社经理张俊杰说:“合作社是销售水稻种子的一个窗口,所有型号的种子包括水稻种子龙粳32都是从倍丰总公司进来的,没有中间环节。对于农民李照林提出的种子真假及要求赔偿等问题,建议笔者到哈尔滨倍丰总公司了解一下。”
    随后,笔者与黑龙江倍丰种业有限公司办公室郭龙主任取得了联系,郭龙主任表示,此事公司已经知道了,对于通河县农民李照所投诉的事情会在8月底9月初解决。截止发稿,
黑龙江倍丰种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答复。
    国家对于假种子持“零容忍”态度。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国家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种子的行为。为此,国家设有品种真实性鉴定认证机构和相关标准,接受相关人员举报,并经常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本文来源:乡镇互联)

关键词: 庆安 黑龙江 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