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和滴滴司机的矛盾冲突是否应该“各打五十大板”?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进入九月,南阳和海门两地先后爆发了巡游出租车司机和滴滴司机间的严重冲突,让人心头一紧。
9月5日晚,南阳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和"滴滴打车"相关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两天后,海门几辆出租车围堵一辆无证的"滴滴快车",滴滴驾驶员驾车对三辆出租车进行冲撞,造成双方四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两地警方对案件进行了及时的通报和处置,南阳警方敦促相关人员自首,海门警方则对几名涉事司机分别以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和故意损毁财物为由给予治安拘留。从处理方式来看,出租车司机和滴滴司机在事件中均有责任,可以说是"各打五十大板",没有偏袒一方。
我们无意为两地出租车司机不冷静的行为辩解,至少,他们没有采用合法、合理、合规的方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危害,其做法不可取。
但是,我们有必要分析事件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两起严重的冲突?
显然,网约车的非法运营是两起事件的起因,很遗憾在警方的通报里,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这样的冲突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南阳和海门两地在数月前均已正式实施了地方性的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则(海门执行南通市的细则),而且,就在8月25日,南阳市还发布了《中心城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公告》。可见,这两个地方的网约车均已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但是现实中依然存在大量不具备运营资质的司机从事网约车服务,海门的出租车司机正是通过手机下单,约到一辆"黑"网约车。
不容回避的是,平台无视法规、继续违规派单才是这起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如今,双方司机已经为自己的不冷静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而向没有资质的司机和车辆派单的网约车平台是不是也该承担相应责任呢?
就在刚过去的八月,北京怀柔"便民7元车队"租车平台的负责人刘某因私自设立并运营调度平台,为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车辆提供打车信息,并按月收取"信息费",被怀柔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万元。
相比于规模仅有区区几十辆车的"7元出租车",某网约车平台动辄向几十万甚至数百万没有运营资质的司机和车辆进行派单调度,其经营者是否也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杭州等城市近期都开展了对共享单车的整治行动,其中一条措施就是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立即停止投放,如被发现违反规定,将作为严重失信纳入企业征信档案。这样一个极具威慑力的措施为何不能用在网约车平台身上?
7部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至今已经一年有余,但是某平台在招募司机的短信中,依然只字不提需要网约车运营的相关资质,其运营数据依然拒绝接入政府系统接受实时监管,甚至到处宣扬其为促进就业所做出的"贡献",却无视非法网约车已经严重破坏了正规出租汽车行业的就业环境,威胁到数百万从业人员及其家人的生计,为社会造成了严重不安定因素。
令人欣慰的是,近期在上海、南京、大连、宁波等地,相继开展了对非法网约车的整治行动,以南京为例,其查扣的一百五十七辆无证网约车中,绝大多数是通过某平台接受派单的,执法部门据此对该平台开出了5万元罚单。
这固然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是相比今年2月,中国台湾地区的交通管理部门向优步开出高达2亿3210万元新台币(约合5000万元人民币)罚单,同时勒令优步歇业的处罚力度,似乎还有不小的距离。
同时,由于各地管理部门没有得到平台运营数据,只能通过路面临检的方式查扣非法网约车,导致执法效率偏低,执法人员存在遭受无证网约车司机暴力抗法的风险等弊端。
南阳和海门的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表层的司机冲突背后,真正的始作俑者绝不能纵容姑息、逃避惩处。时至今日,全国还有包括3个省会城市在内的一百多个城市尚未正式出台地方网约车管理办法,其主管部门的行政低效甚至是不作为令人扼腕,究竟是投鼠忌器,还是另有隐情?如果任由不法平台游离在监管边缘,由此带来的破窗效应将会让非法网约车运营现象愈演愈烈,对社会稳定造成更大危害。
遵守法律、尊重规则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础,也是任何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我们呼吁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呼吁相关平台自觉接受监管,呼吁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非法网约车,共同维护出行市场的健康稳定,以良好的行业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来源 IBTimes 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