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薄膜民事程序完成 利好公司股票复牌进程
9月4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宣布,对汉能薄膜发电(00566.HK)5名董事的民事裁决,公司前任董事李河君及现任董事赵岚、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静分别被取消董事资格3至8年。有市场分析认为,民事程序的完成,标志着香港证监会对该公司复牌的第一个必要条件已经完成,对汉能薄膜股票复牌而言是利好消息。
8月29日,香港高院举行了针对上述五人的聆讯,法官没有当庭宣布结果。《证券时报》记者在聆讯结束后第一时间与汉能薄膜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司海健取得联络,司海健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此聆讯程序正是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与期货条例》第214条提起的民事程序,即此前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复牌两个必要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
今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司海健时,他表示,民事程序结束,标志着证监会对公司复牌的第一个要求条件已经完成。同时,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讨论新的独立董事人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今年1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已就汉能薄膜恢复股份买卖订明两项具体要求:一是包括该公司前任主席李河君在内的五名董事,同意不会就有关法律程序和证监会申请取消他们担任董事的资格提出抗辩,李河君亦同意不会就证监会申请法庭颁令,要求他促致及保证支付应收款项提出抗辩;二是公司需要刊登一份披露文件,当中须提供有关该公司、其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表现及前景的详细资料,以释除导致证监会暂停汉能薄膜股份买卖的疑虑。
司海健此前曾表示,过去两年多来,汉能薄膜各项业务发展并未受到停牌影响,仍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公司于8月25日发布了2017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28.54亿港元,实现净利润2.45亿港元。这是汉能薄膜自2016年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以来,连续三期业绩实现盈利。( 吕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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