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近年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多项举措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领导建设,细化创建责任。该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树旗为组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创建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

以示范点建设为落脚点,全面落实创文工作。依托控申接待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和案件管理中心等窗口部门,在办公楼、大厅、办公长廊设置了166幅以林州山水、梅兰竹菊、名言警句为主要内容的摄影和书法作品,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文化熏陶和廉政警醒,促进文明规范习惯养成。

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促进创文、党建同发展。将创建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形成以党建促创文“大党建”工作格局。大力提高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文明创建良好氛围。

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展示创建工作良好形象。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法制宣传活;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媒体开放日”等活动,弘扬正能量,树立正形象。

以精准扶贫为着重点,夯实创建工作群众基础。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市委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扶贫帮困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精准帮扶,以求真务实的做法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扶贫帮困工作初显成效。

( 刘晓玲)

关键词: 措施 文明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