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款外逃 岂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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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款外逃 岂能安宁

来源: 2017-11-17 17:38:21

14日18时许,载有“红通”人员张靖川的航班降落在武汉天河机场。在案发21年后,这位曾经携75万元大学新生学费外逃的大学财务出纳员,最终选择了回头,主动从英国回国投案自首。(新华网2017年11月15日)

追赃追逃无时限,不管卷款外逃的犯罪人员逃到哪里,最终要被遣送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身为“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处原出纳员张靖川”,却身怀侥幸而“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提取学校收取的新生学费75.11万元后携款潜逃”,这简直是糊涂透顶,蠢得叫人无语诉评,近日为何又“最终选择了回头,主动从英国回国投案自首”?也许是“21年的逃亡”,让他享受到了逃往外国过日的那些“特福”吧了。

国家的钱,就是国家的;人民的钱,就是人民的;公家的钱,就是公家的;掌管财物之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得沾染一分一厘,更不得挪用,也不得卷款外逃,这是纪律,这也是规矩,这更是责任;作为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严把这道关口,尽量做到无漏洞可钻,不得给掌管财权人员可乘之机;法律不仅具有制裁作用,法律还具有特大的威慑力;作为公民、或者掌管经济的特质人员,必须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管好财务,管好手中的权利,管好党和人民交给的这份责任,若糊涂透顶,必遭“张靖川”这样的后果而受到法律的惩戒。

做人,把住机遇,幸运一生;把住关键,快乐一生;把住关口,幸福一生;把住原则,光荣一生;党员、干部做事必须要把住底线,远离贪婪,远离腐败,严守党的纪律,遵守法律,尽职守责,方能平安。(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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