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失信被执行人于某主动来到洛宁县人民法院,现场支付15万欠款,希望法院将自己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删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于某与张某涉合同纠纷一案,经洛宁法院判决,被告于某需返还原告张某管理费用15万元。因于某未如期履行,张某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于某四处躲藏,不与执行法官见面,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8月29日,于某在洛宁县电视台收看了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看到自己的姓名及相关信息出现在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急于做生意扩大业务的于某害怕该信息被亲朋好友及生意伙伴发现而因小失大,履行了欠款的法律义务。
据了解,8月29日,洛宁法院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同步发布旨在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敦促执行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已经有3名被执行人慑于曝光的威慑力,担心自己也被曝光后颜面尽失,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义务或暂缓执行。(洛宁县人民法院:黄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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