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移动支付发展速度令人讶异,现金越来越没有“存在感”,似乎让人感觉无现金社会马上就要到来。当商家拒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方式时,到底有没有违法呢?随着无现金社会渐成气候,相关争论不绝于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8 月 1 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在网络世界板块发表题为《“无现金社会”应“有现金”》的评论文章。文章中人民日报表示,手机越来越“万能”了,现金越来越没有“存在感”,中国特色的“无现金社会”到来的速度之快,令世界惊诧,《金融时报》甚至认为中国将跳过信用卡走向无现金社会。
8月3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标题是——只接受移动支付?央行:拒收人民币现金涉嫌违法。
不用过多解释,大家都明白在说什么。随着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的日益普及,无现金社会正在到来。
以前,你买东西的时候,街头小店多半不能刷银行卡;后来,银行卡可以用了,多半不能用支付宝或者微信。现在,在发达地区情况开始倒过来了:店家为了省事、避免店员贪污,直接取消了现金交易。于是,开始出现了“无现金店铺”。
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央行有关人士依据2000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给予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该条例总则第三条称,
针对外界认为的“拒收现金并不等于拒收人民币,移动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但移动支付的货币还是人民币,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币”针对这一说法,该人士表示,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如果只有一种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
“法定货币——人民币,就是我们钱包里的纸币,纸面上面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的是国家主权,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货币。”
他解释称:相反,拒收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并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这就包含了两重意思:
第一,人民币的基本形态是实体货币,也就是纸币和硬币。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都是人民币实体货币的影子、替代品。
第二,根据立法本意,如果商家只提供一、两种结算方式,现金(纸币、硬币)的结算方式位居第一,其次才是刷卡、移动支付。
央行这个解释对吗?其实没有绝对的对错,关键看一点——是否适应这个时代。
在支付手段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一方面要跟上时代,另一方面又不能走得太快,要充分考虑国民的接受程度,尤其是弱势群体——老年人、农村人、孩童的接受程度。
前一段时间,印度曾搞了废钞。政府的本意是好的,想通过废除大额钞票,打击贪污受贿、洗黑钱、偷漏税等地下经济。但由于印度相当一批国民生活在农村,没有银行卡,甚至没有到银行办过事。结果废钞引发了大量混乱场面,导致很多人非正常死亡,其中大多是弱势群体。
在金融发达程度上,中国虽然比印度领先至少10年,但仍然有大量的农村居民、老年人和儿童没有手机,没有银行卡。如果城市迅速进入“无现金社会”,将给很多人带来不便,甚至要了他们的命。现在,打车软件已经让很多城市里的老人出行困难,再弄个“无现金社会”真的会搞出人命来。
从这一点上看,央行的解释是合理的,说明他们懂得中国的复杂性。
无论如何,无现金社会并不等于消灭现金,移动支付应该与现金支付相互补充。
2015 年益普索的《移动支付报告》中显示,超过 85% 的移动支付使用人群集中在 16—39 岁,这意味着在中国,相当一部分上年纪的人仍然没有使用移动支付的习惯。
另一方面,货币形态确实正在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据此前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的“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正在变身为“数字货币研究所”。一帮搞电脑、通晓区块链概念和技术的IT精英,正取代以前的印刷行业专家。
这就所谓的“跨行业颠覆”。相对于数字货币,我们现在的移动支付、银行卡支付,都只能算是“电子货币”,未来也将被淘汰。在这个快速迭代的过程中,关于人民币的法律含义,也必将发生新的变化。
但无论如何,消费者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是信用卡、储蓄卡,还是现钞、移动支付,都应该是支付手段的一种方式,而不能以一种方式完全取代另一种方式。
今天,人民币的第一含义,或者说最高表现形态仍然是“纸币和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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